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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关于低空经济,从1000米到3000米空域高度的政策发文来源,初步整理仅供参考,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及政策演进脉络……
关于低空经济,从1000米到3000米空域高度的政策发文来源,初步整理仅供参考,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及政策演进脉络:
一、《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0〕25号)
政策内容:首次明确低空空域原则上为真高1000米以下,但允许根据地区特点(如高原、山区)调整高度范围,并推动分类划设空域。
意义:打破传统空域全面管制模式,为低空经济活动提供初步政策空间。

二、《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38号)
政策内容:将低空空域真高范围从1000米扩展至3000米以下,提出“监视空域”和“报告空域”分类管理,简化飞行审批流程。
意义:首次明确3000米以下空域的开放框架,推动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产业发展。

三、《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》(2023年12月发布)
政策内容:将空域划分为7类,新增G/W类空域,其中:
G类:真高300米以下非管制空域(W类空域除外),报备飞行计划
W类:真高120米以下微型无人机专用空域。
意义:细化空域分类,明确300米以下非管制空域的合法使用,为无人机、eVTOL等低空载体提供操作空间。

(来源:亿欧报告)
四、政策演进特点:
2010年:明确低空空域一般指1000米以下,启动分类管理改革
2016年:首次将空域上限提升至3000米,扩大通用航空活动空间
2023年后:细化分类标准,新增G/W类空域,推动无人机、eVTOL等低空经济载体规范化发展。
写在最后,至于坊间传言开放到6000米江湖传说,其实已经不重要了,最多只能说明政策更开放,战略更坚定;战略无法解决战术层面问题,更重要的是,做好现有空域的战术落地、商业闭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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